中医急救员守则
发布时间:2025-09-03 19:19:58 人气:28
中医急救员守则
仁心为本·精诚为魂·生命至上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中医急救员以“大医精诚”为精神纲领,秉承“未病先防,既病防变”的中医急救理念,以守护生命为最高使命。
第二条 本守则适用于中医急救员在急救行动、日常培训及社会服务中的职业行为规范。
第三条 身着中医急救员制服期间,须恪守职业尊严,严禁参与打架斗殴、酗酒闹事等有损急救员形象的行为,严格遵守《中医药从业人员行为规范》《急救管理条例》及相关法律法规。
第二章 基本准则
第四条 仁心济世
◇ 敬畏生命,不分贵贱亲疏,以平等之心施救。
◇ 临危不惧,以“安神定志”之态稳定患者及家属情绪。
第五条 精研技艺
◇ 恪守“勤求古训,博采众方”,精研《中医急救》《肘后备急方》等古籍急救智慧。
◇ 定期参与针灸、正骨、刮痧等传统技法实训,掌握现代急救技术(CPR、AED等)。
第三章 急救操作规范
第六条 现场处置
◇ 遵循“一察二判三施救”原则:
1. 察环境:确保施救环境安全,遵循“先护己,后救人”原则;
2. 判病症:运用中医四诊(望、闻、问、切)快速辨别晕厥、卒中等急症;
3. 施急救:
- 晕厥者速按人中、内关穴,辅以通关散嗅闻醒神;
- 急性心痛者艾灸膻中、至阳穴,配合速效救心丸含服;
- 外伤出血者优先选用小蓟叶捣敷或三七粉外撒止血。
第七条 禁忌与协作
◇ 四严禁:
1. 禁用未经炮制的剧毒药材(如生附子、马钱子)急救;
2. 禁止在患者意识不清时强行灌服汤药;
3. 忌单独施救传染性疾病患者而不做防护;
4. 严禁夸大中医急救效果,延误现代医疗转诊。
◇ 三协同:
1. 施救后主动向120急救人员说明已实施的中医处置;
2. 配合现代急救设备使用(如针灸与AED除颤协同);
3. 参与重大灾害救援时服从统一调度,建立中西医急救协作通道。
第四章 责任与荣誉
第八条 社会责任
◇ 传薪火:
- 每月至少开展1次社区中医急救科普(如掐人中、艾灸防晕厥);
- 制作简易“急救药囊”(含冰片、苏合香等)赠予高危人群。
◇ 守荣誉:
- 执行任务时必着统一制服,左胸佩戴急救员徽章;
- 严禁以急救员身份参与商业代言或虚假宣传。
第九条 自我修养
◇ 修德:
- 每月抄录《大医精诚》一节,践行“见彼苦恼,若己有之”;
- 建立急救日志,反思案例得失,每年提交1份总结报告。
◇ 精术:
- 每季度参与“古籍急救案例研讨会”,精进辨证能力;
- 通过急救技能年度考核,未达标者暂停施救资格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条 解释与修订
◇ 本守则解释权归中医急救专业委员会所有;
◇ 每三年修订一次,修订案需经2/3以上委员表决通过。
第十一条 违规处理
◇ 违反第三条(制服纪律)、第七条(禁忌条款)者:
- 首次违规:暂停资格3个月,参加伦理培训并重考;
- 再次违规:永久收回制服徽章,列入中医急救失信名单。
第十二条 生效日期
◇ 本守则自2025年3月13日起施行。